徵才機關 |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8~2021-11-11 |
資格條件 | 1、各消防機關現職隊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3、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救災救護等消防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
聯絡E-Mail | 49463@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有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如各項專業證照、採購證照、英文檢定及格證書等),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三、甄選方式:經審查後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期間:自110年11月8日起至110年11月11日止(逾期不受理)。 五、受理單位:新竹市消防局人事室黃科員。 六、聯絡電話:(03)5229508#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