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0-07-28

徵才機關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0-07-21~2020-07-2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三) 未有法定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南東河311號
聯絡E-Mail dhi001@dh.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履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缺一不可),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二、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不符合、未獲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9-896200轉228孫小姐。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