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21-10-05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9-28~2021-10-05
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畢業,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 屬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進用。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
(四)應具備主動之工作態度,服務的熱誠。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倉庫管理。
(二)辦公廳舍清潔維護、戶外植栽修剪。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聯絡E-Mail tyccb119@ty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0年10月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臨時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本會報名。
(二)應檢附證件:
1.填寫個人相關履歷表,並貼妥最近6個月內之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屬身障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薪資:高中畢起薪24,150元,大專畢起薪24,750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