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股長~2021-10-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0-04~2021-10-0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能配合活動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有與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督導文學、文史推廣業務。
(二)督導文化刊物及出版品。
(三)本局新聞媒體聯絡及行銷宣傳。
(四)本局施政計畫及文化政策。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聯絡E-Mail rb240005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0年10月8日(星期五)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現職派令
2.最近3筆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因應疫情或採視訊面試方式進行)。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本局視甄選狀況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707薛先生
(三)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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