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0~2021-04-23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具服務熱忱、善溝通及熟諳電腦資訊處理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現行檔案案卷登錄、現行定期檔案及回溯定期檔案清理銷毀及彙送、協助冬山鄉簡介及刊物編纂印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聯絡E-Mail | f04@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服務(經歷)證明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10年4月23 日下午5時前寄出(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宜蘭縣冬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聯絡電話:03-9591105分機260】,逾期不予受理。 2.本職缺為延長病假職代約僱人員,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31,175元),聘期自簽約日至110年9月12日(如延長病假者銷假上班回職復薪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甄審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