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辦事員~2021-06-18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07~2021-06-18
資格條件 1.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大學畢業之學歷。
3.具耐心及協調溝通能力佳。
4.無限制轉調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新住民發展基金、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等相關業務。
2.定期彙整社會交流相關統計數字。
3.辦理人民陳情案件。
4.綜合業務。
5.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本會法政處)
聯絡E-Mail hualin41@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6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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