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徵求 約聘專利審查委員(職務代理人)~2021-05-12

徵才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專利審查委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6~2021-05-1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電子工程、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國內外電子工程、電機工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工作項目 從事相關類科專利申請案之發明專利審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52,872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二、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為「專利二組9科約聘專利審查委員(職務代理人)」,並於110年5月12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者均視為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一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職務內容及服務期間)。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同仁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成績及格且聘用期間平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依評核結果續聘至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日止,惟聘用期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4.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本職務工作內容為辦理專利案件審查,過程中需長期使用電腦,較耗費眼力,及為配合承辦案件,需調卷或搬卷,另於過程中需溝通協調)。
三、甄試注意事項: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四、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五、報名日期:自110年5月6日起至110年5月1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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