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15~2022-02-21 |
資格條件 | 1.現任職於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之職工(不含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 2.諳電腦基本操作。 3.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工作項目 | 1.檔案管理。 2.公文及公務傳遞。 3.辦公環境清潔維護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2樓之1) |
聯絡E-Mail | psnneihu@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填妥職工調僱意願表,且親自簽章後,併同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前開意願表所載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以逕送或郵寄方式,於報名截止日111年2月21日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之1),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事務工友職缺。2.前開職工調僱意願表及履歷表,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hhc.gov.taipei)公告資訊/徵才資訊項下下載3.報名者繳交之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4.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911162分機7061、人事請洽:27911162分機7024。(備註)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2.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