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4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9~2026-01-14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及第21條第1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列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及文書(word 、excel等)處理能力。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免役。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資訊及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中正路230號 |
| 聯絡E-Mail | a680019@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PDF檔)下列「相關文件」:1.最高學歷證件。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相關專長、經歷或有利評選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二)證件不齊、逾期或以紙本寄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本項甄選,經審查資格符合者中擇優錄取,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報到時應配合填具大陸委員會所定有關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證件情形之具結書。 五、本職缺如遇僱用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即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4,775元/月。 七、聯絡電話:(08)8631144#231,聯絡人:人事室羅先生,聯絡E-mail:a680019@oa2.pth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