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災勞工服務助理人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8~2026-01-15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 若為外國人須得合法在台工作。 |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計畫相關會議、教育訓練、支持團體、宣導活動、計畫提報及經費核銷、報表及評鑑資料整理、接聽電話、協助聯繫職業災害個案及臨時交辦業務等計畫相關工作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
| 聯絡E-Mail | hiyi1991@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以下文件,於報名期間內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職災勞工服務助理人員』,逾期、文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及不另行通知補件。 (1)報名表、自傳及具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5)汽車、機車駕照。 (6)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7)其他證明文件(專業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等)。 2.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3.本案採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另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總成績未達60分者(滿分為100分,打字測驗占25%,面試占75%),不得錄取。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 *打字測驗(占25%):僅能使用新注音或倉頡輸入法,測驗打字速度和精準度。 備註: 1.公告徵才期間:115年1月 8日至115年1月15日。 2.本職缺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規定,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4,775元整。 3.報名截止日期:報名相關文件請於115年1月15日前,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6樓,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得視徵件情形延長,詳參本局最新公告。 4.面試日期、地點: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另排定時間通知面試,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另通知。 5.公告錄取名單及報到:錄取名單經陳報局長核准後公布正取及備取人員,正取人員並應於錄取公告指定到職日期向本局辦理報到;倘有須延後報到情事,應於公告後5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依個案情形審核,逾期未提出,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本次甄選預定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3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有效時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算6個月內)。 7.錄取之應徵者不得申請保留資格或轉換職類,如未能如期報到,其缺額將由備取遞補。 8.錄取者報到時應檢附相關原始證件正本送核,如發現資料不實,其員額由備取接替。 9.本案承辦人:易小姐,電話(07)8124613轉528。 10.本公告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補充及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