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2~2026-03-23 |
| 資格條件 |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效期內)。 |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業務(本職缺為預估缺)。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 |
| 聯絡E-Mail | cerina@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程序,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有關本職缺所需資格條件及工作內容等事項,如有疑義,請洽法務部人事處蔡小姐【聯絡電話:(02)2191-0189分機2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