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6~2026-03-30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三)具公務機關會計及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有溝通協調及服務熱忱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司法院會計處。(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 聯絡E-Mail | lunalee@judicial.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 (一)司法院會計處甄選科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貼3個月內近照)。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五)如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交戶口名簿或戶藉謄本等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影本。 (六)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二、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聘用期間:以被代理人實際到職前一日之期間(預計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1日止)為限。上開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四、聯絡方式: (一) 本次甄選應以紙本郵寄方式報名,未寄送紙本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二) 郵寄說明:寄送時間自即日起,迄民國115年3月30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留日間聯絡電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司法院會計處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司法院會計處李小姐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分機368。 (三) 投遞紙本郵件後,另請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將「司法院會計處甄選科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lunalee@judicial.gov.tw,俾利安排擇優面試時程,電子檔案寄送成功,本處將以電子郵件回復傳送成功。 五、備取候用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