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股長~2026-01-2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16~2026-01-21
資格條件 1.具碩士以上學位,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1年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最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並具1年以上主管職務經驗。
3.具都市計畫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工作項目 1.有關都市與區域國土發展之調查分析研究、都市設計、都市計畫、都會區計畫、農村計畫、工業區計畫、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公共設施、公用設備與特定區開發等建設計畫及工程之資訊建立、勘查、測繪、規劃、設計、協議與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相關業務。綜合發展計畫及相關策略規劃。
2.出席業務有關會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E-Mail 1003128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線上應徵作業(不受理郵寄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最近一次銓審函或考績通知書、2.與資格條件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請下載本局外補人員簡歷表,填寫後寄至10031280@mail.tycg.gov.tw。
2.經審查資格符合,本局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需求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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