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26-03-02

徵才機關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12~2026-03-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具工作熱忱、品德操守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市民活動中心集會所維護管理。
2.村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民政災防課(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5年3月2日前寄送至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人事室(郵寄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必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如有更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以上2、3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 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 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薪資: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費用。
(七)聯絡人:人事室江小姐,聯絡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