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數位發展部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0~2025-12-15 |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列甲等以上,年資未滿5年者不在此限。 4.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機關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調任情形;另未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
| 工作項目 | 1.公文收發文作業。 2.郵務管理相關業務。 3.本部及所屬行政院長信箱案件管控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數位發展部秘書處) |
| 聯絡E-Mail | yui336@mod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12月1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本職缺預計於115年2月上旬出缺。 5.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洪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641)。 (2)工作內容: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