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0~2026-03-17 |
| 資格條件 | 1.高中(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證書。 2熟悉電腦作業(Word、Excel等),具有協調溝通能力,工作積極認真。.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者。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 行政協助及臨時交辦事項。 3. 其他本所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1樓。 |
| 聯絡E-Mail | AR4113@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報名表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以掛號於限期內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1樓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此為原約用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請假人員回職前1日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缺月薪為32,450元。 五、聯絡電話02-26221020#7701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