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8-09-21~2018-09-3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以上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不得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及兼職禁止規定。 (5)具有基本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身心障礙者補助案申請;辦理急難救助申請案;辦理災民收容所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公所(地址: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文昌街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7年10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前將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須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任職務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檢定合格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依序裝訂並於封面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書記職務」,送達新竹縣芎林鄉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文昌街51號;聯絡電話:03-55921135#36)。(2)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