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24~2019-07-31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須具中華民國國籍) (一)學經歷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對教育具有熱忱者。 2.具教育實務工作經驗或具教育研究背景者尤佳。 (二)其他條件 1.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2.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學校專案行政工作。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或具免試入學、完全免試入學或108課綱相關知能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學校完全免試入學總召學校業務及其他指派之專責計劃案行政事務。 (二)配合教師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校長室處理指派計劃案之行政業務。 (三)配合校內業務主管(校長室秘書)安排協助行政業務工作,並支援校長室承辦之學校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自行送件報名 自108年7月30日上午8時至7月30日中午12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教務處(欲於平常日中午送件者,請先電話與本校教務處聯繫03-8312305;週六、週日非上班時間,不接受自行送件報名)。 (二)正式甄選日期:108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13:30。 (三)以下資料請自行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 3.切結書一份。 4.相關工作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則不需檢附)。 5.男性須附退伍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