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東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11~2019-12-17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高普考試期限調任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工作認真負責及良好溝通能力,需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村里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南東河311號。 |
聯絡E-Mail | dhi001@dh.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通訊報名,請檢具之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現職派令及銓審函5.近5年考績通知書6.近5年內獎懲令(均以影本,以A 4紙張依序裝訂並請本人簽章) (二) 報名方式:二擇一 1.請於108年12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郵寄:959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南東河311號(東河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村幹事】。連絡電話:(089)896200#228孫小姐。 2.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 (三) 甄選及錄取通知: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未獲核派自動失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