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商業處 徵求 科員~2019-12-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商業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商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1-27~2019-12-0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2.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有商業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關渡平原承德商圈專案。
2.服務團計畫、商圈補助案審查作業。
3.商圈補助案。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北區
聯絡E-Mail cx+15055@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經歷、獎懲等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且有照片或圖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含退伍)證明影本(請務必備齊證件並請以A4紙張印送,如採線上報名資料者,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不齊者或履歷表格式不合者,恕不通知面試。)
於108年12月2日前逕寄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1樓北區臺北市商業處人事室收(請以郵寄方式遞送,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務請註明應徵商業輔導科科員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原寄送資料正本及身分證明以供查核,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成績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人及電話:李秉勳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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