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9-11-28~2019-12-06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優先考慮。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行政室業務。 二、新竹公會堂建築群修復工程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武昌街110號(因館舍修復工程,臨時辦公處所為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 |
聯絡E-Mail | natata@nhcl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初任公職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以上資料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均為影印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請於108年12月6日前以掛號逕寄「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行政室主任。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