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點(約新台幣4004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10~2018-04-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轄區據點巡查及經管相關事項。 2.辦理工程採購相關事項。 3.遊客中心經營管理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中正路95號(梨山管理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項職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之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具意願者,請檢具個人簡歷(含自傳,並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影本;三、請於107年4月13日前(郵戳為憑)掛號或逕送至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梨山管理站約僱人員及白天電話】,聯絡電話04-23312678轉540;四、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註明並檢具回郵信封),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