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9~2020-01-0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具有主動積極之敬業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須配合假日出勤及假日加班者。 五、具表演藝術、劇場或現場活動執行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就在巷子裡單一申請窗口業務。 二、文化就在巷子裡-社區藝術巡禮一年48場次演出規劃與執行。 三、文化就在巷子裡-社區藝術巡禮臉書粉絲團主要小編。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
聯絡E-Mail | tm-rucheng@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2.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3.最後1筆銓審函(無則免附)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以上請依序裝訂,使用影本者請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請於109年1月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本處人事室(地址: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3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推廣課課員職務」。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電洽藝文推廣課林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