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徵求 輔導員~2018-10-1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8-10-09~2018-10-18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7 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社會行政相關業務及內住榮民服務輔導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市中正路1270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公告期限內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職稱及職務編
號)。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
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苗栗市水源里中正路1270 號;聯絡電話:037-320317;聯絡人:羅念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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