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29~2019-09-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曾經審定薦任財稅行政職系並具財稅行政工作經驗者。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方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及各分局(詳參閱本局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tax.taichung.gov.tw/24464/24477/25133/25426/Lpsimplelist)。 |
聯絡E-Mail | tax10067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詳參閱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現職暨審定財稅行政銓敘部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七)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八)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酌列候補人員,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85000轉281莊小姐。 (公告有效時間:108年8月29日起至108年9月2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