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組員~2019-06-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03~2019-06-10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已修習會、統相關課程20學分以上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擔任約僱科員或相當職務者。
四、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擔任約僱科(組)員或相當職務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應繳資料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個人自傳約3百字(請以A4紙張列印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須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四、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二者,另須檢附成績單(影本)。
五、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三者,另須檢附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證明書(影本)。
六、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四者,另須檢附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或相當職務工作二年以上經驗之服務證明書(影本)。
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處會計帳務。
二、負責本處預算行政事務。
三、回覆主計處及議員索取資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錄取若干名參加複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報名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
二、複試
(一)時間及地點:時間以電話通知(請留行動電話號碼),地點於本處會計室。
(二)內容:面試。包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評定。
(三)依委員評分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如甄選成績不符本處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貳、甄選結果:錄取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
參、任用事宜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
二、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
肆、備註:
具下列資格者尤佳:
一、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等)。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能配合本處工作者。
三、曾於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經驗(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四、對政府行政有興趣者,並能配合加班者。
伍、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陸:報名方式
檢具前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會計室曾文勇收(聯絡電話:2932-02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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