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徵求 技佐~2019-04-30

徵才機關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力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4-29~2019-04-30
資格條件 (一)具有電力工程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經委任第四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
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或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12條消極條件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校舍及設備修繕管理。
(二)年度防護團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之校園防災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校總務處(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
(一)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www.hcvs.kh.edu.tw/),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
(四)現職派令、最後一次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六)與本職缺相關訓練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七)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所繳證件均以A4規格白色紙張各影印1份,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證件,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甄選,將於108年5月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hcvs.kh.edu.tw/最新消息下載),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聯絡電話:07-5819155分機5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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