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徵求 書記~2019-05-13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5-09~2019-05-13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需具備大專(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含特種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現職及曾經銓審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秘書室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秘書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至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網站(http://www.vhlc.gov.tw/)徵人啟事下載報名表繕打,於108年5月13日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報名資料郵寄至「91245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1號秘書室收」,報名甄試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請將報名表電子檔,於截止日前E-MAIL予承辦人:(承辦人信箱:empdep535@mail.vhlc.gov.tw)。聯絡人:張詠駿主任,電話:08-7704115#550。
3.應檢附資料: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歷畢業證書、最近任公職(5年內)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榮民證(非榮民眷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50%,筆試50%(「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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