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16~2019-10-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勞工、法律、社會及保險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有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政策規劃及研析能力,以及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五、具備外文閱讀能力尤佳(如有相關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明,亦請提供)。 六、熟悉Word、Power Point及Excel軟體操作。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勞工保險行政業務。 二、辦理勞工保險制度之研究、規劃(包含蒐集國內外相關制度資料並進行分析比較),及法令解釋、擬訂、宣導等業務。 三、辦理民眾陳情案件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等影本,具備外文閱讀能力者,請另檢附相關外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明(無者免附),於108年10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勞動部人事處朱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員」職務,本職務擇優通知面試。 ◎附註:另視成績得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