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水利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9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市相關地面水及地下水事業水權;排水申請使用管理;溫泉、地下水管制;地層下陷防治等業務;水利事業興辦之審議50%。 (二) 辦理各級排水道遷移、加蓋、報廢、排水道內附加設施及種植農作物之許可;工程用地之取得、協調安置計畫之配合執行;土地徵收、土地估價及公有土地管理;跨河構造物之許可及排水圖籍之核發等事項。4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聯絡E-Mail | 1002182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含相片及簽章),並檢附自傳(請簡述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最高學歷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08年8月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水政科工程員約僱職代人員(A610090)。 (二)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聘。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本局人事室劉小姐聯絡電話:03-303-3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