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121.1元)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8-09~2017-08-1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規定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技巧,並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ctsp.gov.tw)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maggie@ctsp.gov.tw,並檢附以下書表證件,於106年8月11日(含)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5658588轉6611戴小姐),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一)簡歷表(請先e-mail至人事室maggie@ctsp.gov.tw);(二)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資料請填寫完整,須註明日、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1份;(三)身分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務係擔任本局人事室106年高考3級考試正增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俟106年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筆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