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05~2018-02-1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並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或Excel運用軟體操作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社工制度相關業務。30% 二、綜理採購、總務業務。50% 三、處理其他單位來文。10% 四、上級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
聯絡E-Mail |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證件: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下載(A4)」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 。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最近一張派令。 5.銓敘部最近一張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意者請於107年2月12日前前備齊上述資料電子檔(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寄相片檔),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員」。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8.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9.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