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10-03

徵才機關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7-09-28~2017-10-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熟悉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辦理工程等相關業務(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報到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若留職停薪人員原因消滅復職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聯絡E-Mail c071717@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6年10月3日(含)前檢具履歷表(附照片、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證件影本加註「與原件相符」並簽名),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建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課員陳之凡先生;聯絡電話:037-2500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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