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3-25~2019-03-29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處殯葬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 |
| 聯絡E-Mail | kaiyunho30503@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及銓審函、5.最近五年考績及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影本於應徵截止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本處人事室(履歷表自傳請詳述,以郵戳為憑,40452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電話04-22334145分機506),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