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01~2019-04-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一般行政相關類科及格。 三、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工友管理、勞(事)務性管理採購及維修。 二、辦公廳舍安全、消防管理及維護。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三段64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考績、獎懲等)2.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現職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年終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3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上開證件影本請於108年04月10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局人事室(52441彰化縣溪州鄉中山路三段64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辦事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本次徵才如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外補人員至本局任職後參加高一序列職務內陞時,需任職滿1年始採計曾任他機關較高列等或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本案人事室聯絡人:謝主任 電話04-8898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