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18-01-09

徵才機關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01-04~2018-01-09
資格條件 一、具原住民身分之現職公務人員,具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3職等以上法定任用(含權理)資格。
二、具備實驗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務處相關工作及科學館實驗室配藥工作。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二、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
聯絡E-Mail lu5312@mail.hlhs.h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通訊報名。
二、繳驗以下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 國民身分證。(四)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五)現職銓審函。(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者免附)。 (七) 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載需親自簽名及黏貼照片)。
三、意者請於107年1月9日前,將二、所定資料逕寄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國立花蓮高級中學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管理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本校聯絡電話:(03)8233348。
四、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電話及手機請保持通暢)。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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