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 徵求 助理員~2018-03-23

徵才機關 高雄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4-5職等或薦任6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3-19~2018-03-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通過英語多益TOEIC測驗75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含)以上之英語能力檢定合格,具中英口語逐步翻譯能力。
(二)具辦理各項活動經驗,具協調、溝通能力、工作熱忱、可獨立作業並配合活動及業務假日加班者(請於公務人員履歷表敘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外賓接待及中英口語逐步翻譯
(二)英文書信撰寫及中英文件互譯
(三)規劃辦理出國考察事宜
(四)辦理本會各項活動及公共聯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聯絡E-Mail roberts@k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通訊報名。郵寄地址為「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高雄市議會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公共關係室薦任助理員」,以郵戳為憑。
(二)甄選方式:合於報名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報名期限:自107年3月19日起至107年3月23日止。
(四)聯絡人:王議龍,電話:(07)7108211
(五)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如下,請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至本會網站www.kcc.gov.tw訊息公告下載表格)。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蓋章)、現職派令、現職或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各1份(請送影本並註記資料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六)所送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七)其他:報名所送之證件因作業需要,均不予退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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