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月薪36,316元) |
職稱 | 代理臨時社會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2~2023-04-11 |
資格條件 | 1.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2.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者。 3.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1.個案安置輔導服務:運用個案、團體、社區及個案管理等工作方法提供個案評估與服務。 2.個案檔案管理。 3.個案慢跑社社團協助。 4.個案聖誕活動規劃。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薪資:大專以上月薪36,316元(280薪點:折合率129.7)。 另具以下資格者,每月加給: 1.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新臺幣1,995元。 2.社會工作師證書新臺幣1,995元。 3.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新臺幣1,995元。 4.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新臺幣3,990元。 上述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加給與社會工作師證書加給擇一給付。 任職至112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 代理期間:代理期間:112年4月1日至113年8月2日(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工作時間: (一)配合本家家童心理照顧需求,依以下時間排班上班: 1.F班:08:00-17:00(計8工時,休息1小時:12:00-13:00,8:00-9:00彈性工時) 2.G1班:13:00-21:30(計8工時,休息30分:17:00-17:30) 3.每周平日排定一天G1班,另例假日需輪值假日班(08:00-17:00,約1.5個月-2個月輪值1次) (二)每月工作天數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當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天數計算。 (三)上述每日工作時間本家得依實際業務需求重新調整。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聯絡E-Mail | c01@n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03-3222084-203或社會工作科崔科長03-3525634-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