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3-29

徵才機關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3-23~2023-03-29
資格條件 1.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
2.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3.且有測量及地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檢附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工作項目 1.協辦測量、地政及收發文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聯絡E-Mail uc07@yu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
(一)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花蓮縣玉里地政事所人事收)
(二)聯絡電話:(03)8883936高先生。
二、應備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擬參加甄選人員簡歷冊(如附件),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2年3月29日17時30分前親送或寄達,星期六、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任用 ] (mocs.gov.tw)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臨時人員』。
三、遴選方式:
(一)本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 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三) 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以e-mail通知)。
(四)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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