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3-23~2023-03-29 |
| 資格條件 | 1.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 2.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3.且有測量及地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檢附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
| 工作項目 | 1.協辦測量、地政及收發文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
| 聯絡E-Mail | uc07@yu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方式: (一)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花蓮縣玉里地政事所人事收) (二)聯絡電話:(03)8883936高先生。 二、應備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擬參加甄選人員簡歷冊(如附件),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2年3月29日17時30分前親送或寄達,星期六、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任用 ] (mocs.gov.tw)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臨時人員』。 三、遴選方式: (一)本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 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三) 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以e-mail通知)。 (四)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