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2-07-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7-07~2022-07-12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我國國籍。
(二)諳電腦文書系統(如Word、Excel、IE.....等)。
(三)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有關迴避進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防疫補償案件諮詢/受理/審查/核定/系統建檔及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及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倘因中央計畫終止則提前解聘。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於111年7月12日前,親送或郵寄桃園市楊梅區公所秘書室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本所承辦同仁聯絡電話:03-4783683分機181秘書室陳小姐。
(三)本案採臨時酬勞方式,時薪標準依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算,111年為每小時新臺幣168元,每月最高發給184小時。
(四)本次預定正取1名,備取2名,先以書面審查,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面試不到,視同放棄),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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