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汐止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0~2022-08-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業務。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3.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af4f5c98e2488b5d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19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2175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6號鍾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412030轉220或215(鍾護理長或人事林先生)。三、本職缺為護理師留職停薪期間及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分別自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及至111年衛生所甄選(審)護理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聘用契約書)。但約聘期滿或留職停薪期間提前復職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護理師職代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