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徵求 藥師~2023-03-14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3-02-22~2023-03-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藥學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正)。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及其他相關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藥品調劑、分包及藥庫管理、醫療行政業務、收容人醫療保健服務與衛生教育宣導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201003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先至本所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下載簡章、報名表、簡要自傳及切結書等空白表件(網址:https://www.kld.moj.gov.tw/314130/314156/314157/)。
(二) 本職缺採實體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無異」並親簽)掛號郵寄「基隆看守所人事室(201003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64號)」,信封上註明「應徵藥師」;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且不退件。
(三) 應檢附資料如下(請依序排列):
1.報名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自傳(1000字內,請親筆書寫,勿以電腦繕打)。
3.切結書。
4.大學(專)以上之所有學歷證件影本。
5.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藥師證書(雙面影印含背面執業登記)影本。
7.其他藥師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8.退除(免)役證明影本(男性檢附)。
9.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另檢附下列文件:現職或最近一次派令、銓敘審定函、107年至111年考績(成)通知書(尚未銓審者請洽人事單位出具初評證明)、最近5年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
10.其他具體優良事蹟或專長證照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四) 如有疑問,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9至12時及14時至17時來電洽詢(業務相關:02-24653240轉245;報名相關:02-24651815)。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