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2,42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10~2023-01-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文書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國民教育、體育、原住民業務 2.表揚活動(模父、模母、兒童遊戲氣墊活動、模範老人) 3.老人文康中心管理(含修繕) 4.安心上工、志工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
聯絡E-Mail | hope@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2年1月13日前將相關證件影本寄送本所,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埔鄉公所職務代理人」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3.應寄送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工作經驗並附證明、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列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致影響錄取或審查結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4. 本職缺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職缺自報到日起自112年10月2日或請假事由消滅日止。 5.寄送地址:31441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人事室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7.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03)5802204分機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