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徵求 約僱人員~2022-12-2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12-19~2022-12-23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有志於兒童青少年照顧與輔導工作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本家於進用專職人員前將查閱應徵者有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情事,特此敘明。
工作項目 (1)辦理家童日常技能生活訓練方案。(2)辦理短期住宿及自立生活訓練計畫。(3)支援家童生活照顧工作。(4)參與保育會議、個案研討與在職訓練。(5)執行保育科活動及行政作業。(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適用勞動基準法 84 條之 1 進用 ,依每月 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總工時,並採日 夜 班 輪值 含假日 節慶 寒暑假等。
本約僱人員為112年普考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至112年普考人員分發止。每月待遇:3 6 3 16 元。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聯絡E-Mail sapgma06@src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願者,請備(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表內資料、自傳、簽名與日期)正本1份。(2)學歷證明書(含學程證明書)正本1份。於期限內寄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保育科收,聯絡方式:07-3514645轉1201。本案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家網頁,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合適人員則從缺。(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