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12-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12-26~2022-12-30
資格條件 1.具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者,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志願服務相關業務。35%
2.公產管理(動產)相關業務。35%
3.臨時人員薪資、勞健保險及勞退申辦等行政庶務。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聯絡E-Mail 1002773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1年12月26日至111年12月30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等方式受理,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擬進用人員簡歷表(請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徵才資訊本職缺之附件處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者,本公所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6,316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勞退)。
(六)寄送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人事室)電話:03-3520000轉314。(七)另酌增列備取人員數名。
(八)面試結果以網路公告,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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