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60薪點(約新臺幣46,692元/每月)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1~2023-03-07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務預算及各項公款收付等工作。 (二)辦理員工薪津等款項發放工作。 (三)辦理出納查核及填開各類各類表件。 (四)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月支薪酬:新臺幣46,692元整(36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29.7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秘書室(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作業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證件),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另請先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傳送至d110020@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一)履歷表《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下載該徵選人才公告相關檔案》,各欄位均需詳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學歷證明文件【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成績證明與成績證明中文譯本」等4項文件;如無中文譯本者,可自行翻譯或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地方法院辦理公證】。 (四)經歷證明文件。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政府採購法證照等文件,無者免附)。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三、代理期間:自起聘報到日起至112年高考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1月)。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四、聯絡電話:02-88669600分機1614 廖小姐;如擬進一步工作項目內容,請逕向秘書室陳小姐 (電話:03-9705815分機1103) 洽詢。 五、其他事項: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