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助理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候補1人,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21~2022-04-01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訂定、修正及實施、檢討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機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應辦事項。 三、 辦理機關資安事件通報相關業務。 四、 配合上級機關辧理資通安全稽核、演練、分享資安情資等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於111年4月1日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一號花蓮航空站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助理工程師」及應徵人姓名、聯絡電話或手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遞送應徵文件者亦不予受理) 二、 檢具文件如下: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詳實填寫、附大頭照、自傳,末頁請簽名,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官網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經驗(歷)證明影本(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 (五) 專長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研究) (六) 男性請繳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七) 以上證件請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經錄取須查驗以上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逾期報名者不通知補件,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A4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聘用328薪點支薪(月薪約43,164元),聘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且具有服務熱忱者,如相關聘用計畫延續辦理,則優先予以續聘。 五、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人員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六、 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3)8210732林先生或其餘問題請電(03)8210752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