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2-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無(280薪點,折合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6~2023-02-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檔案目錄彙送、鑑定、銷毀、應用、教育訓練、檔案管理績效作業評量等事項。
(2)檔案室檔案點收、立案、編目建檔、掃瞄、上架、背條製作、調檔及清理等作業。
(3)檔案清理、附件另存整理及檔案庫房管理。
(4)機密檔案管理與機密檔案清查。
(5)檔案歸檔稽催、協助民眾閱覽卷宗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5樓
聯絡E-Mail bl-klcklc112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112年3月1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被代理人上班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4月13日)。
(二)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四)月酬標準:280薪點(36,316元)。
(五)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施課員27925828分機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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