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書法繕寫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3~2023-02-16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二)應具備通常酬酢品書法繕寫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中堂輓額等酬酢品之書法繕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每月薪資28,534元。 (四)僱用期間 :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12年2月16日(四)下班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本會,逾期未達者恕不受理,可親送或郵寄,請自行衡酌遞送期間。聯絡電話:(02)2729-7708#4501陳主任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