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書法繕寫臨時人員~2023-02-16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書法繕寫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3~2023-02-16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二)應具備通常酬酢品書法繕寫能力。
工作項目 (一)中堂輓額等酬酢品之書法繕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每月薪資28,534元。
(四)僱用期間 :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2年2月16日(四)下班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本會,逾期未達者恕不受理,可親送或郵寄,請自行衡酌遞送期間。聯絡電話:(02)2729-7708#4501陳主任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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