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5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15~2023-02-28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2.具有教育部認定之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3.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4.具有與本院同級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並有證明文件。 5.基層護理人員能力進階N2(含)以上具有證明者。 6.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病房病患照護工作(需輪值急性病房三班)。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聯絡E-Mail | p0036@vhc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自傳,另將下列「應繳資料」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經本人簽章及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備齊下列「應繳資料」,於112年2月28日公告截止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人事室劉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112。(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及聯絡手機】。 3.報名應繳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1)報名表、(2)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等影本(非現職公務人員免附)、(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護理師證書影本、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服務證明正本(具有與本院同級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6)N2以上進階能力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筆試與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甄試方式:專業科目筆試(70%)、口試(30%),錄取標準:筆試或口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